福建宁德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临床试验招募工资7503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已入组人数国内:24;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24 ; |
补贴 | 7503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200mg)与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200 mg)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受试制剂(200mg)和参比制剂(200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200mg)与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200 mg)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受试制剂(200mg)和参比制剂(200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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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18周岁≤年龄≤40周岁,男性或女性; |
2 | 体重:男性≥50 kg,女性≥45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范围内(含19和26 kg/m2); |
3 | 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内分泌、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疾病史,无制剂过敏史,无严重感染及严重损伤等病史; |
4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均为正常或在研究者认为可接受的范围内; |
5 | 试验期间及末次服药后3个月内无育儿计划且能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
6 | 充分了解本试验的目的和要求,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按试验要求完成全部试验过程。 |
4、排除标准
1 | 已知对试验制剂及其任何成分或相关制剂有过敏史、有过敏性疾患或过敏体质者; |
2 | 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代谢障碍等的明确病史或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如精神病史等)者; |
3 | 有体位性低血压史或有晕厥病史者(体位性低血压定义为仰卧位至少5分钟后起立,第一个3分钟内收缩压下降> 20 mmHg,或者舒张压下降> 10 mmHg); |
4 | 入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或失血≥ 400 mL者; |
5 |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
6 | 入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
7 | 筛选前6个月内有手术史者; |
8 |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或药筛(吗啡、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氯胺酮、可卡因)结果阳性者; |
9 |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或者现阶段或既往酗酒者(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
10 | 筛选前6个月内每日吸烟量≥10支者; |
11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者; |
12 | 妊娠检查阳性或在哺乳期内女性受试者,或者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捐精、捐卵者; |
13 | 服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汁、咖啡、浓茶、巧克力、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可可等)者; |
14 | 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者; |
15 | 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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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 刘罡一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1 |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