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临床试验补偿17035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用于低促性腺激素性或正常促性腺激素性的卵巢功能不足所导致的女性不孕症,剌激卵泡生长。 控制性超促排卵,可以在辅助生育技术(比如体外受精和胞浆内单精子注射)中诱导多卵泡发育。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20岁(最小年龄)至3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2;已入组人数国内:11;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11 ; |
补贴 | 17035元 |
1、试验目的
1) 观察单次皮下注射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HP-hMG)和贺美奇®(Menopur®) 的药动学特征, 初步评估生物等效性, 为正式试验的研究设计、 样本量估算及采血点提供依据; 2) 观察单次皮下注射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HP-hMG)和贺美奇®(Menopur®) 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1) 观察单次皮下注射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HP-hMG)和贺美奇®(Menopur®) 的药动学特征, 初步评估生物等效性, 为正式试验的研究设计、 样本量估算及采血点提供依据; 2) 观察单次皮下注射注射用高纯度尿促性素(HP-hMG)和贺美奇®(Menopur®) 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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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对试验内容、 过程、 获益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充分了解,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年龄 20~35 周岁之间(含边界值) 的健康女性受试者; |
3 | 体重 45~65 kg 且体重指数在 19~26 kg/m2(包括边界值); |
4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有过性生活史, 规律月经周期 25-34 天(包括边界值) ; |
5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三个月, 受试者无流产或急性生殖系统感染史; |
6 | 筛选期月经第 2-3 天性激素(卵泡刺激素(FSH) 、 黄体生成素(LH) 、 催乳素(PRL) ,雌二醇(E2) 、 孕酮(P) 、 睾酮(T) ) 水平正常或研究者确认异常无临床意义; 且经阴道 B 超检查双侧卵巢窦卵泡计数在 10-20 个之间; |
7 | 自愿接受降调节并且达到方案规定的降调节标准的受试者: 两周期给药前 1 天血清 FSH ≤4 IU/L, LH ≤ 5 IU/L; |
8 | 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完成试验后三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采用以下任一种可靠的避孕 方法进行避孕(对于所有被分配入组的受试者) : a 宫内避孕器; b 使用一个阴茎套或隔离帽(隔膜或宫颈/穹窿帽) 进行屏障避孕; c 避免性行为; |
4、排除标准
1 | 有任何可能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的疾病, 包括但不限于: 精神、 神经、 心、 肝、 肾、 消化道、 泌尿生殖系统、 血液系统、 免疫系统及呼吸系统等既往或现有上述系统严重疾病者; |
2 | 既往或目前存在内分泌异常, 例如: 高泌乳素血症、 多囊卵巢综合症、 卵巢功能不足、 甲状腺功能异常、 肾上腺功能异常、 以及空腹血糖值异常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等; |
3 | 目前存在严重妇科病或者既往存在严重的妇科病史, 如卵巢、 子宫、 垂体及下丘脑病史,或其他重大疾病史, 如恶性肿瘤; |
4 | 筛选期或给与研究药物前 1 天经辅助检查或体格检查发现的有临床症状的急性阴道炎和急 性盆腔炎; |
5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
6 | 对本次研究的受试制剂、 参比制剂以及 GnRH、 GnRH 类似物或药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或疑似过敏者; |
7 | 符合高纯度尿促性素使用禁忌症(包括: 非多囊卵巢综合症所产生的卵巢增大或囊肿; 不明原因的阴道或子宫出血; 个人血栓病史或有严重的血栓风险) ; |
8 | 在首次给与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前 4 周内使用了除方案规定的降调节药物外的其他任何药 物; |
9 | 受试者不能忍受静脉采血和/或有晕血、 晕针史; |
10 | 既往酗酒(每周饮酒超过 21 个标准单位: 1 标准单位含 14g 酒精, 如 350mL 啤酒、 45mL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 ; 或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 14个标准单位) 者; 或研究首次给与研究药物前 24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
11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日吸烟量大于 5 支者及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或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者; 或研究首次给与研究药物前 48 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者; |
12 | 筛选期及给与研究药物前 1 天酒精测试、尿液毒品筛查或烟碱测试任一结果阳性的受试者; |
13 | 筛选期体格检查、 生命体征测量、 12-导联心电图、 胸片、 乳腺彩超、 实验室检查, 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14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参加了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且服用过研究药物或使用过 医疗器械者; |
15 |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内使用过任何卵泡刺激素(FSH) 制剂或尿促性素(hMG) 制剂; |
16 | 首次给与研究药物前 3 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大量出血(≥400mL) ; |
17 | 筛选期病毒学检查任一结果阳性者, 包括人免疫缺陷症病毒抗体(HIV-AB) 、 乙型肝炎 表面抗原(HBs-AG) 、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 、 梅毒螺旋体抗体; |
18 | 给与研究药物前 1 周内, 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 芒果、 柚子、 西柚和/或富含黄嘌呤的饮食等) 或从事过剧烈体育运动或体力劳动, 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 分布、 代谢和排泄等因素; 给与研究药物前 48 小时内, 摄入过巧克力、 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品或饮品; |
19 | 签署知情同意书后, 因任何原因不能依从方案要求完成研究方案中规定的流程, 包括计划 的访视和实验室检查; |
20 |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 或参加试验可 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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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张清学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