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阿瑞匹坦注射液招募受试者补偿20097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在成人中与其他止吐剂联合使用,用于预防: 单次给药治疗包括高剂量顺铂的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初始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单次给药治疗中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MEC)的初始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3天给药治疗中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MEC)的初始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恶心和呕吐。 使用限制:尚未研究阿瑞匹坦注射液治疗已确诊的恶心和呕吐。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6;已入组人数国内:36;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36 ;
补贴 20097元
1、试验目的
研究受试制剂阿瑞匹坦注射液(规格:130mg/18mL)与参比制剂阿瑞匹坦注射液(CINVANTI®,规格:130mg/18mL),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单次给药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女性受试者自首次给药前14天至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需要采取非药物避孕措施);
4 年龄为18~4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和45周岁);
5 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体重指数(BMI)在18.0-28.0kg/m2(包括边界值)。


4、排除标准
1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或有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类疾病及代谢异常等严重病史,研究医生认为不适宜参加者;
2 过敏性体质(如湿疹、荨麻疹、过敏性哮喘等),或有两类或以上过敏原(如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或对大豆、酒精、鸡蛋中任何一种过敏,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3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出血、梗阻等);
4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
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妊娠测试结果阳性者,或正在使用长效避孕药或避孕埋植剂者;
6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7 筛选前6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50 mL啤酒、35 mL酒精量为40 %的烈酒或120 mL葡萄酒);
8 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或尿液药物筛查结果阳性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者;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住院史或手术史,或计划试验期间手术者;
1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研究药物或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3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4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包括避孕药);
15 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包括避孕药);
16 在接受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及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7 在接受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任何富含黄嘌呤类成分的食物(如咖啡、茶、巧克力、可乐、奶茶等)者;
18 在接受研究药物前24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所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20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济南市中心医院 温清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1 济南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