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 林芝地区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试药补偿15444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20;已入组人数国内:12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120 ; |
补贴 | 15444元 |
1、试验目的
考察单次口服80/5mg(空腹/餐后)受试制剂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规格:80/5mg/片)与参比制剂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Exforge?,规格:80/5mg/片)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为该药的申报及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单次口服80/5mg(空腹/餐后)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考察单次口服80/5mg(空腹/餐后)受试制剂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规格:80/5mg/片)与参比制剂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Exforge?,规格:80/5mg/片)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为该药的申报及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单次口服80/5mg(空腹/餐后)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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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为≥18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人,男女兼有。 |
2 | 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含19.0和26.0,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
3 | 筛选时依据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状态良好。 |
4 | 受试者应在筛选之日起至停药后3个月内愿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伴侣怀孕。 |
5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过敏史(已知对缬沙坦和氨氯地平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或严重的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三种及以上食物或三种及以上药物)。 |
2 | 合并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
3 |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病史,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合并炎症性肠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者; 吞咽困难者; 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胆囊切除术,但阑尾炎手术和脱肛手术除外);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筛选时肝病或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受损的证据; 胆道阻塞性疾病。 |
4 | 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5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研究住院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高黄嘌呤(如动物内脏、深海鱼类)等饮食,含咖啡因或酒精类等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6 |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药品或中药者。 |
7 |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CYP3A4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利福平和圣约翰草;CYP3A4抑制剂如吡咯类抗真菌药(伊曲康唑、酮康唑),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他克莫司,环孢素,西咪替丁,西地那非)者。 |
8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平均超过10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内不能放弃吸烟者。 |
9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者。 |
10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间的失血除外)或计划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
11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研究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
12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药筛查呈阳性。 |
13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重大外伤、术后不能参加本研究者,或计划研究期间手术者。 |
14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15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
16 | 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17 |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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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萍乡市人民医院 | 唐琳 | 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1 | 萍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7-03 |
2 | 萍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