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头孢呋辛酯片临床试验招聘工资29934元

试药状态 主动暂停(根据公司研发战略,申办方主动暂停,不涉及到药物安全性。)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下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耳、鼻、咽喉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及咽炎; 生殖泌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尿道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疖病,脓皮病和脓疱病; 治疗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的早期莱姆病,以及其后晚期莱姆病的预防;淋病急性无并发症的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9934元
1、试验目的
在空腹和餐后不同条件下,对健康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T(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呋辛酯片)和参比制剂R(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英国葛兰素史克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呋辛酯片,商品名:西力欣®(ZINACEF®))进行研究,比较两组制剂在人体内的血药浓度及药动学参数,评价两者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含18和65周岁),男女均可,单一性别受试者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3;
2 体重:男性受试者的体重不低于50kg(包括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kg(包括45kg)。体重指数(BMI) [=体重kg/(身高m)2]在19~26范围内(包括19和26);
3 女性受试者血妊娠检查为阴性;
4 受试者承诺:其本人及其配偶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服用试验药物期间并至停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临床试验。


4、排除标准
1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有头孢类或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史或皮试阳性者;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2 有心、肝、肾、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及呼吸系统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3 有精神疾病史、滥用药物史、药物依赖史者;
4 采血困难者;
5 最近3个月内献血者;
6 有晕针使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7 实验室检查(其中肝肾功能ALT、AST、LDH、肌酐>正常值上限)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8 心电图、胸片、B超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9 HBs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检查任一结果阳性者;
10 药物筛查(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结果阳性者;
11 筛选期、服用试验药物期间处于哺乳期的妇女;
12 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开始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使用植入性或注射性激素类避孕药或者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激素内避孕药;
13 在试验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单位=355mL啤酒或30mL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中断饮酒者,或酒精呼气筛查阳性者;
14 在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超过5根,或受试者不能够在试验前48小时及在试验期间戒烟;
15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者;
16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药物试验,且服用试验药物者;
17 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其他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
18 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9 试验前7天内服用过任何含甲基黄嘌呤、咖啡因(例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2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郑恒 中国 湖北 武汉
1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