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布洛芬注射液试药员补贴8062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可用于治疗成人的轻至中度疼痛,中度至重度疼痛;可用于治疗成人发热。
试验分期 II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6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8062元
1、试验目的
(1)验证与安慰剂相比,布洛芬注射液在辅助治疗术后中、重度疼痛的镇痛有效性。(2)验证与安慰剂对比,布洛芬注射液在临床镇痛应用的安全性以及对患者疼痛改善后生活质量的影响。(3)验证布洛芬注射液镇痛效果与安慰剂相比,优效是否成立。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患者自愿参加本项研究,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且能够配合临床随访者;
2 年龄符合 18≤年龄≤70 周岁,男性或者女性患者;
3 择期进行单部位的骨科手术,外科腹部、妇科的开腹手术住院患者;(骨科手术定义为:四肢骨折手术(一次性完成)、膝关节、髋关节和肩关节置换;腹部手术定义为:胆囊、肠道、下腹探查性手术,不包括胃、肝脏的手术。)
4 ASA 分级 I-II;
5 预计术后使用吗啡镇痛≥24 小时者。


4、排除标准
1 近期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出组后时间不足三个月者;
2 不能如实报告自身疼痛情况者;
3 BMI 指数<18.5 或 BMI 指数>30 者;
4 严重贫血者,定义为:Hb≤80g/L;
5 合并有哮喘、心力衰竭史、消化道溃疡和出血病史以及心脑血管、造血系统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原发性疾病患者;
6 严重的肝肾功能异常者,定义为:ALT/或 AST>1.5 倍正常值上限者,肾功能(Cr)>正常值上限,BUN>1.5 倍正常值上限;
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8 有出血倾向者;定义为:血小板计数<30,000/μL;
9 术前 6 周内有过胃肠道出血或自发性出血史,以及脑出血风险升高者;
10 手术前一周内使用过华法林、锂盐、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呋喃苯胺酸、 止痛药、肌松药、或镇静剂者,试验开始前一天使用低分子肝素、溶栓药(链激酶、尿激酶)者;
11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者,或对吗啡、磺胺药物过敏者;
12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王古岩 中国 北京 北京
2 辽宁省肿瘤医院 黄泽清 中国 辽宁 沈阳
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陈雷 中国 浙江 温州
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徐铭军 中国 北京 北京
5 宁波市第一医院 黄长顺 中国 浙江 宁波
6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焦建宝 中国 河北 保定
7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秦长江 中国 河南 开封
8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孙文才 中国 黑龙江 齐齐哈尔
9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刘庆 中国 四川 泸州
10 衢州市人民医院 毛兴龙 中国 浙江 衢州
11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张晓妮 中国 陕西 咸阳
12 柳州市人民医院 曾金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
13 德阳市人民医院 王瑛 中国 四川 德阳
14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郑观荣 中国 山东 东营
15 苏州九龙医院 刘进炼 中国 江苏 苏州
16 岳阳市二人民医院 刘芳 中国 湖南 岳阳
17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邸军 中国 河北 石家庄
18 岳阳市二人民医院 葛阳清 中国 湖南 岳阳
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16-11-03
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