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注射用甲氧依托咪酯盐酸盐受试者招募工资290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适用于全身麻醉的诱导,也可用于短小外科手术及诊断性检查时的镇静或用于重症监护患者的镇静。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9064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1. 评价轻度、中度肾功能不全和正常肾功能受试者单次静脉注射ET-26-HCl,ET-26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次要研究目的:1. 评价轻度、中度肾功能不全和正常肾功能受试者单次静脉注射ET-26-HCl的药效动力学和安全性;2. 评价轻度、中度肾功能不全和正常肾功能受试者单次静脉注射ET-26-HCl,依托咪酯酸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探索性研究目的:1. 探索CYP2C19基因多态性对ET-26及依托咪酯酸的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影响。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 的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 体重:体重指数(BMI)在 18.0~30.0 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 kg
3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4 肾功能不全受试者 4) 肾小球滤过率(绝对 eGFR 计算公式详见附录 7)需满足以下标准:轻度肾功能不全 60~89 mL/min(包括两端值)、中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 30~59mL/min(包括两端值); 5) 肾功能状态稳定,给药前两次绝对 eGFR 结果(两次需间隔至少 3 天)需在同一 CKD 分期内; 6) 筛选前 14 天内未用药,或对肾功能损害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有稳定的用药方案(至少 2 周未调整用药种类、剂量或频率); 7) 除肾功能不全及并发症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皮质醇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12- 导联心电图等检查判断身体状态可接受者。
5 正常肾功能受试者 8) 与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进行年龄匹配(±10 岁)、体重匹配(±15 kg)、性别匹配(1:1); 9) 肾小球滤过率(绝对 eGFR 计算公式详见附录 7)需满足≥90 mL/min; 10)经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皮质醇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12 导联心电图等检查正常或异常但无临床意义者。


4、排除标准
1 潜在困难气道(气道评估属于改良的Mallampati评分为 III-IV 级)者
2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抗体阳性者
3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
4 既往患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器质性心脏病史,如心力衰竭史、心肌梗塞史、心绞痛史,恶性心律失常史,如扭转性室速史、室性心动过速史、QT 延长综合征史或有 QT 延长综合征症状及家族史(由遗传证明或近亲在年轻时由于心脏原因猝死表明)者
5 筛选前1个月内有严重感染、外伤、接受过外科大手术、消化系统外科手术影响药物吸收者
6 过敏体质者,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史者;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7 酗酒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 %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基线期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阳性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平均每日吸烟大于 5 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9 筛选前 3 个月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者;或基线期尿药检测阳性
10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或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11 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与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包括药物和器械等临床试验)
13 筛选前 1 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或在试验期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1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5 试验期间及完成试验后半年内有生育或捐献精子计划者,或者不同意试验期间及试验完成后半年内受试者及其配偶应该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者
16 筛选前 3 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400 mL 者,或 1 个月内接受输血者
17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18 肾功能不全受试者 18)曾经接收过肾移植; 19)研究期间需要肾透析; 20)尿失禁或无尿; 21)除致肾功能不全诊断的疾病本身外,患有其他任何脏器的急性疾病者,以及患有任何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的慢性疾病者(例如肝功能不全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22)凝 血 功 能 异 常 ( INR>1.5 或 凝 血 酶 原 时 间 ( PT ) >ULN+4 秒 或APTT>15×ULN),或筛选前 3 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等,或正在接受溶栓抗凝治疗; 23)筛选时,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脉搏>100 bpm。
19 正常肾功能受试者: 24)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疾病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循环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或血液、免疫、精神及代谢疾病病史; 25)筛选时,收缩压<90 mmHg 或>139 mmHg,舒张压<60 mmHg 或>89 mmHg,脉搏<55 bpm 或>100 bpm; 26)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物; 27)给药前 7 天内使用过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如维生素、钙补充剂; 28)不能耐受动脉采血者(如 Allen's 试验阳性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或地区 省(州) 城市
1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赵维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1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分会 同意 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