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临床试验工资10327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乳腺癌、卵巢癌、多发性骨髓瘤、AIDS相关的卡波氏肉瘤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10327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与Janssen-Cilag的参比制剂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商品名:Caelyx®)在晚期乳腺癌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在晚期乳腺癌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不宜手术的局部进展期乳腺癌或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且经研究者判断多柔比星脂质体单药治疗可能获益。
3 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
4 体重≥45.0kg,且体表面积(BSA)<1.80m2。
5 ECOG评分0-2。
6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7 受试者实验室检查数值符合以下要求: 白细胞计数(WBC)≥3×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红蛋白(Hb)≥9.0g/dL; 血小板(PLT)≥75×109/L; 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肌酐(Cr)≤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对肝 转移患者,≤5×ULN); 总胆红素(TBIL)≤1.5×ULN(对肝转移患者,≤3×ULN); 碱性磷酸酶≤5×ULN。
8 筛选前14天内采取了有效的避孕措施;在试验期间和试验后6个月内能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计划,无捐卵(或捐精)计划。
9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试验的各项要求者。


4、排除标准
1 对盐酸多柔比星和/或其他类似化合物,或本品中任一组分有过敏反应或经研究者判定为过敏体质者,或之前使用本品时出现过严重的输注反应。
2 存在严重的心血管、肺、肝、肾、胃肠、内分泌、免疫系统、皮肤、肌肉骨骼或精神疾病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者。
3 存在免疫功能受损,被分枝杆菌、巨细胞病毒、弓形虫、卡氏肺孢子虫或其他微生物感染的几率非常大的患者。
4 既往使用过多柔比星总累计剂量≥350mg/m2(其它蒽环类药物换算1mg多柔比星相当于2mg表柔比星、或2mg吡柔比星、或2mg柔红霉素、或0.5mg去甲氧基柔红霉素)。
5 既往接受蒽环类药物引起严重的心脏毒性;或既往使用多柔比星脂质体治疗失败且停用<6个月者,或使用多柔比星脂质体因严重不良反应终止治疗者。
6 既往有3~4级手足综合征史和3~4级口腔炎病史者。
7 心脏功能异常:心电图(ECG)检查,QTcF>480ms;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或低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下限。
8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DNA定量检测经研究者判定异常)、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梅毒感染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过纽约心脏学会分级≥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或不受控制的心绞痛,或接受过心脏搭桥手术。
10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四级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酒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等量烟草,或在试验期间不能戒烟。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使用试验药物前48小时内服用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15 既往使用过任何影响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诱导剂或抑制剂,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灰黄霉素等,且停药时间未达5倍药物半衰期者。
16 筛选前28天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临床试验用药者。
17 给药前28天内进行放疗或使用化疗药物,或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如内分泌治疗、中药治疗、缓解疼痛的局部放射疗法等小于14天。
18 给药前7天内有特殊饮食可能影响试验期间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者,包括但不限于:服用过有可能影响药物代谢的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酸橙、杨桃、巧克力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或含咖啡因、黄嘌呤成分的饮食等)。
19 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史者或筛选时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
20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21 经研究者综合判断,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的伴侣)处于妊娠状态或试验期间处于哺乳期。
22 筛选期间发生急性疾病或因新发疾病使用伴随用药,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23 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钱军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2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周焕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3 济南市中心医院 孙美丽、温清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潘跃银、沈爱宗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5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辇伟奇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6 安徽济民肿瘤医院 满祎 中国 安徽省 合肥市
1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