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招募补偿1777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中) |
适应症 | 下述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关节炎、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已入组人数国内: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777元 |
1、试验目的
以武汉法玛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受试制剂,T,100mg/贴(14×10cm2)含膏量10g),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日本Lead Chemical Co., Ltd.生产的LOXONIN®PAP(参比制剂,R,通用名: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100mg/贴(14×10cm2)含膏量10g)对比,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男性受试者中,单次贴敷药物的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以武汉法玛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受试制剂,T,100mg/贴(14×10cm2)含膏量10g),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日本Lead Chemical Co., Ltd.生产的LOXONIN®PAP(参比制剂,R,通用名: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100mg/贴(14×10cm2)含膏量10g)对比,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男性受试者中,单次贴敷药物的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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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男性,年龄大于等于18岁且小于等于65岁 |
2 | 在对本试验进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3 | 体重≥50.0kg,身体质量指数(BMI)≥18.0,且≤30.0kg/(身高)m2的受试者 |
4 | 受试者在给药后1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计划 |
5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研究的各项要求 |
4、排除标准
1 | 对洛索洛芬钠及同类药物,以及任何试验药物组分有过敏史,或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史的受试者 |
2 | 有阿司匹林性哮喘或有其既往史患者 |
3 | 在贴敷部位有湿疹、皮疹、接触性皮炎、干癣、脂溢症、痣、疤痕、色素异常、包疖、外伤等皮肤症状或过度日晒的受试者 |
4 | 患有全身性皮肤病(过敏性皮肤病等)或有此类疾病既往史的受试者 |
5 | 过去曾经由于贴剂(包括胶带)导致出现可构成临床问题的瘙痒、红斑、湿疹的受试者 |
6 | 1日吸烟支数在20支以上(包括不接受入院期间禁烟)的受试者 |
7 | 在开始采集角质层前2个月内被剥离过背部皮肤角质层的受试者 |
8 | 在开始采集角质层前的1个月内,在角质层采集部位使用过外用制剂的受试者 |
9 |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的受试者 |
10 |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的受试者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
12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的受试者 |
13 |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术前四项、酒精呼气试验、药物滥用筛查等)、12导联心电图等,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14 | 筛选前12个月内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15 | 术前四项(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及梅毒螺旋体抗体等)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的受试者 |
16 |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 |
17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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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 | 赵可新 | 中国 | 河北省 | 廊坊市 |
1 |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