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丙泊酚乳状注射液受试者招募补偿24453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丙泊酚作为一种短效静脉全身麻醉,用于:全身麻醉的诱导和维持;16岁以上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机械通气治疗患者的镇静;诊断或手术操作的镇静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8;已入组人数国内:28;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28 ; |
补贴 | 24453元 |
1、试验目的
以Corden Pharma S.P.A 生产的丙泊酚乳状注射液(商品名:得普利麻®,规格:20 ml : 200 mg)为参比制剂,以江苏盈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丙泊酚乳状注射液(规格:20 ml : 200 mg)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双交叉设计的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评估两制剂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同时观察药效学及安全性,为受试制剂的一致性评价注册申报提供支持。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以Corden Pharma S.P.A 生产的丙泊酚乳状注射液(商品名:得普利麻®,规格:20 ml : 200 mg)为参比制剂,以江苏盈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丙泊酚乳状注射液(规格:20 ml : 200 mg)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双交叉设计的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评估两制剂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同时观察药效学及安全性,为受试制剂的一致性评价注册申报提供支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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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
2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在18 ~ 55周岁(包括边界值); |
3 | 男性体重 ≥ 50.0 kg,女性体重 ≥ 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4 | 志愿受试者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4、排除标准
1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标准12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免疫学检查、凝血常规、血生化等)异常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2 | 既往或目前患有血液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脂肪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
3 | 有潜在困难气道者,或预估气管插管困难者; |
4 | 有麻醉意外史者或家族麻醉意外史者; |
5 | 既往或目前有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气道疾病者; |
6 | 有遗传性急性卟啉症者; |
7 | 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或已知对丙泊酚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麻醉过敏者,或对大豆油、依地酸二钠、蛋黄卵磷脂、甘油等本品辅料过敏者,或对鸡蛋及蛋类产品、花生等食物过敏者; |
8 | 语言交流障碍者; |
9 | 有晕针晕血史或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
10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1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或者是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消炎药物、阿片类药物、镇定剂人群;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平均>5支/天)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3 |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给药前24小时饮酒者;或酒精血液检查阳性者; |
14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入住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茶、可乐,或任何富含黄嘌呤类化合物或酒精的食品或饮料)者 |
15 | 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及丙型肝炎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者; |
16 |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阳性; |
17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
18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大于400 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
19 |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CYP2C9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乙醇、利福平、地塞米松、波生坦等;抑制剂—胺碘酮、双羟基香豆素、氯霉素、氟康唑、咪康唑、西咪替丁、氟伐他汀、保泰松、磺胺嘧啶、甲氧苄啶、氟伏沙明、来氟米特等)者 |
20 | 筛选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药者; |
21 |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
22 | 育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15天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男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后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23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研究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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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鲁超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2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李锐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1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