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MAK683 胶囊试药员招聘补贴21204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滤泡性淋巴瘤, T细胞淋巴瘤, 鼻咽癌, 胃癌, 去势抵抗性前列腺, 卵巢透明细胞癌, 肉瘤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I期和I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3;国际:203;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132;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1204元
1、试验目的
本项I/II期研究目的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非霍奇金淋巴瘤、鼻咽癌或目前无更多有效标准治疗方法的其他晚期实体瘤)确定MAK683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II期推荐剂量(RP2D)并评估安全性、抗肿瘤活性和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I期和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3、入选标准
1 在进行任何筛检程序前必须获得书面知情同意
2 年龄≥18周岁
3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0~2
4 需要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诊断
5 按照实体瘤患者的RECIST v1.1标准或NHL患者的Cheson 标准(Cheson et al 2014),有可测量病灶
6 参加研究时必须进行肿瘤活检。患者必须有能够进行活检的疾病部位且适合进行活检。实体瘤患者须进行治疗期间活检,除非研究者认为临床不可行
7 所有适应症需要有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诊断
8 对于DLBCL和FL患者: II期研究要求患者有EZH2突变状态记录
9 复发性或难治性的慢性淋巴瘤患者,如FL,须依据相关实践指南(如滤泡性淋巴瘤标准(GELF),英国国家淋巴瘤研究(BNLI),意大利血液肿瘤协会指南(SIE)或者其他地区性的实践指南)中描述的证据或者症状来证明其需要治疗的必要性
10 对于NPC患者:患者必须有有p16/CDKN2A基因(至少一个拷贝p16/CDKN2A基因)的记录
11 对于卵巢癌患者:患者必须有组织形态学为50%以上透明细胞的原发性肿瘤
12 对于前列腺癌患者:患者必须有去势抵抗性证据(通过证实的PAS升高(按照前列腺癌工作组[PCWG2]标准)和去势血清睾酮水平(即≤ 50 ng/dL)证明)
13 对于肉瘤患者:入组局限于上皮样肉瘤,经诺华批准可能考虑有SWI/SNF改变的其他肉瘤类型


4、排除标准
1 患有本研究所治疗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疾病。例外情况包括以下;治愈且在研究入选前3年内没有复发的恶性肿瘤;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的原位癌
2 侵及中枢神经系统(CNS)并有症状,在神经学上不稳定或需要逐渐升高类固醇的剂量以达到控制
3 心功能受损或是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任何以下内容: ? 纽约心脏学会(NYHA)III或IV级心脏疾病,包括已存在的临床重大的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心肌病 ? 开始研究治疗前≤ 3个月的心绞痛 ? 开始研究治疗前≤ 3个月的急性心肌梗死 ? 采用Fridericia公式(QTcF)校正的QT间期延长至> 470 msec。 ? 超声心电图或或多门电路采集(MUGA)扫描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小于 50% ? 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例如,控制不佳的高血压、不稳定性高血压病史或对降压药治疗方案依从性差的病史)
4 需要全身性治疗的现有活动性感染(例如,病毒、细菌或真菌)
5 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或影响研究结果评估的重度和/或控制不佳的医学疾病
6 既往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的B细胞淋巴瘤患者
7 不能服用口服药物,或可能损伤MAK683生物利用度的吸收不良综合征或任何其他控制不佳的胃肠道疾病(例如,萎缩性胃炎、消化性溃疡)
8 难治性/控制不佳的腹水或胸腔积液患者
9 研究治疗前28天内有重大手术操作
10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以下规定时间内患者接受了抗癌治疗:? 研究药物给药前12周内接受了自体干细胞移植的B细胞淋巴瘤患者? 研究药物给药前12周内接受了放射性药物或免疫疗法(例如,sipuleucel-T)的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患者? 常规细胞毒性化疗最后给药时间:≤ 4周(亚硝基脲和丝裂霉素C则≤ 6周)? 生物治疗(例如,抗体,CAR-T):≤ 4 周? 非细胞毒性小分子治疗:≤ 5 个半衰期
11 之前抗癌治疗中任何未缓解的毒性NCI CTCAE ≥ 2 级,除脱发和白癜风外
12 筛选时骨髓功能不全; a) 血小板 ≤ 50 x 109/L(50, 000/mm3) b) 血红蛋白(Hgb)≤ 80 g/L(8 g/dL) c)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0 x 109/L(1000/mm3)
13 筛选时肝肾功能不全;a) 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3 x 正常范围上限(ULN) (如果受试者有肝转移,则>5 x ULN)b) 总胆红素 >1.5 x ULNc) 血清肌酐 > 1.5 x ULN和/或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14 伴随使用可能引起药代动力学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补救疗法a) 患者正在接受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药物治疗,且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天和研究治疗期间不能停用(参考附录3)。b) 患者正在接受长效质子泵抑制剂治疗,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天和研究治疗期间不能停用(参考附录3)。c) 患者正在接受已知引起TdP危险的药物治疗,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天和研究治疗期间不能停用(参考附录3)
15 长期类固醇治疗,除以下情况外:每日使用10 mg 泼尼松(或等效剂量)或较低剂量类固醇用于控制恶心、呕吐、活动性自身免疫病和季节性过敏或预防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注释:允许使用局部类固醇或吸入性类固醇
16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这里的妊娠指女性从受孕至妊娠结束的状态,经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实验室检查结果阳性证实
17 有生育能力的妇女,指生理学上可以怀孕的所有女性,给药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的30天内采用高效避孕方法的妇女除外。高效避孕方法包括:彻底禁欲,只有符合受试者平时首选生活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周期性禁欲(如日历法、排卵法、症状体温法、后排卵法等)和体外射精都属于不符合要求的避孕措施。开始试验治疗前至少6周进行女性绝育术(外科手术切除双侧卵巢,加或不加子宫切除术)、全子宫切除或输卵管结扎术。只进行卵巢切除术的情况下,只有随访激素水平评估确认女性的生殖状态后,才能认为没有生育可能。 男性绝育术(筛选前至少6个月)。对于参加研究的女性受试者,切除输精的男伴侣应当是受试者的唯一伴侣。使用口服、注射或植入性激素避孕方法,或放置宫内节育器(IUD)或宫内节育系统(IUS),或有差不多疗效(失败率<1%)的其他类型激素避孕方法,例如激素阴道环或透皮激素避孕药。如果女性使用口服避孕药,则应当在试验治疗开始前稳定使用相同药丸至少3个月。
18 有性行为的男性在服药期间和停用研究药物后5化合物半衰期(2天)加90天内性交时必须使用避孕套,这段时期内应当避免让配偶怀孕。为防止药物经精液传递,切除输精管的男性也要求使用避孕套。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胡夕春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王永生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3 Shizuoka Cancer Center Tomoya Yokota 日本 NA Shizuoka
4 National Kyushu Cancer Center Youko Suehiro 日本 NA Fukuoka
1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9-07-22
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