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试药误工费23688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35kg) 慢性乙型肝炎。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2;已入组人数国内:72;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72 ;
补贴 23688元
1、试验目的
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规格:25mg,以丙酚替诺福韦计)和参比制剂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规格:25mg,以丙酚替诺福韦计;持证商:Gilead Sciences International Ltd;生产厂家:Patheon Inc.)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18周岁
2 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为19.0~26.0kg/m2(含边界值,计算公式=体重(kg)/身高2(m2))
3 受试者于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


4、排除标准
1 具有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肝、肾、胃肠道、胆、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呼吸、免疫、血液、造血等系统疾病者;以及具有上述脏器或系统严重疾病史,可能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
2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心电图、胸片(或胸部CT)检查显示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3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至少一项阳性者
4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既往对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及其辅料(α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硬脂酸镁、聚乙烯醇、二氧化钛、聚乙二醇、滑石粉和氧化铁黄)过敏者
5 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罕见遗传问题者
6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者
7 吞咽困难者
8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试验药物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抗惊厥药(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抗真菌药(伊曲康唑、酮康唑)、抗结核杆菌药(利福布丁、利福平和利福喷丁)和圣约翰草等;或筛选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及保健品者
9 筛选前2周内大量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等芸香科果实、茶、咖啡等含黄嘌呤或酒精的食物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足球、篮球、跑步、健身操、游泳同等强度运动超过30分钟),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有嗜烟习惯(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筛选前3个月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者
11 既往吸毒史、药物滥用史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者
13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4 筛选前2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育龄期女性
15 从筛选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安全期避孕法不包含在内)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者,或计划捐精、捐卵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8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人员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浙江省人民医院 王莹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1 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03-23
2 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4-06
3 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