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临床招募补偿金10694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48;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48 ;
补贴 10694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健康受试者体内,分别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以Eisai Europe Ltd.持证、Patheon Inc.生产的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商品名:乐卫玛®;规格:4mg)为参比制剂,研究乐普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规格:4mg;受试制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健康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男性或女性,年龄不小于18周岁
3 男性体重至少50kg,女性体重至少45kg,体重指数在18.5~27.9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 生命体征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5 体格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6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7 血清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结果阴性
8 女性血妊娠试验结果阴性
9 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10 呼气酒精试验结果阴性
11 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结果阴性


4、排除标准
1 过敏体质,或有食物过敏史,尤其是对乳糖和牛奶过敏
2 有药物过敏史,特别是目前或既往对甲磺酸仑伐替尼及其制剂辅料过敏
3 既往有慢性出血史或凝血功能障碍,或出血性体质、外科手术或拔牙后存在出血并发症、鼻或牙龈出血、消化性溃疡出血
4 目前患有其它任何不稳定或复发性疾病,或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
5 既往有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尤其是有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
6 既往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或过去30天内接受了大手术
7 过去2年中有药物滥用、依赖史
8 试验前30天内用过任何药物
9 试验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或葡萄柚等热带水果),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的饮食
10 嗜烟(每天吸烟达10支或以上),或试验期间不能禁烟
11 嗜酒(每天饮酒量相当于酒精40克或以上),或在用药前48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
12 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
13 试验前90天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200mL及以上
14 晕针、晕血,或静脉采血困难
15 吞咽困难
16 哺乳期女性
17 试验前30天内至试验结束后半年内有生育计划,或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8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
19 其他情况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 赵可新 中国 河北省 廊坊市
1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