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试药招聘补偿金27568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1.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间质瘤(GIST);2.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3.不可切除的,转移性高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pNET)成年患者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24 ;
补贴 27568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以Pfizer Italia S.r.l.生产的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索坦)为对照,评价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在餐后条件下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比较两者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餐后口服受试制剂苹果酸舒尼替尼胶囊和参比制剂索坦®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 年龄18~45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人(包括临界值),男性;
4 体重不低于50kg且体重指数(BMI)在18.0~28.0(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5 健康状况:无精神异常,无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6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及影像学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7 女性血妊娠试验未怀孕,且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使用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排除标准
1 既往患有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血液淋巴系统、肝肾功能不全、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疾病或其他疾病,且研究者判断该既往病史可能对药物代谢或安全性产生影响;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3 患有颅内出血史或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反复鼻?、紫癜、痔疮、急性胃炎等);
4 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病史,或QTc间期大于450 ms的男性受试者;
5 有晕针、晕血史者;
6 对苹果酸舒尼替尼及其代谢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7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8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mL);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和避孕药物(如肝药酶抑制剂氯丙嗪、西咪替丁、环丙沙星、甲硝唑等;肝药酶诱导剂巴比妥类药物、卡马西平、利福平、地塞米松等);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12 试验期间需要使用烟、酒及含咖啡因的饮品,或某些可能影响代谢的食物(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试验前饮食或运动习惯有重大变化,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3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14 生命体征检查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15 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16 胸部X射线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17 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及艾滋病、梅毒筛选阳性;
18 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19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20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21 受试者无法或不能遵从病房管理规定;
22 受试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试验;
23 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的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 杨海淼 中国 吉林 长春
1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