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试药员误工费23265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适用于饮食、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6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0 ; |
补贴 | 23265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规格:500mg/2.5mg,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规格:500mg/2.5mg,持证商Tev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研究受试制剂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500mg/2.5mg和参比制剂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500mg/2.5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规格:500mg/2.5mg,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规格:500mg/2.5mg,持证商Tev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研究受试制剂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500mg/2.5mg和参比制剂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500mg/2.5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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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2 | 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临床试验的各种要求; |
3 | 受试者(或其伴侣)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4 | 年龄为18~55周岁(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男女比例适当; |
5 | 男性受试者体重≥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排除标准
1 | 既往患有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疾病或其他疾病,且研究者判断该既往病史可能对药物代谢或安全性产生影响; |
2 |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 |
3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4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和/或格列吡嗪过敏者; |
5 | 空腹静脉血葡萄糖大于6.1mmol/L或者低于3.6mmol/L和/或有低血糖史者; |
6 | 有晕血、晕针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以及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
7 | 有体位性低血压史者; |
8 | 成瘾性物质检测阳性者或在一年内有成瘾性物质滥用史者; |
9 | 近12个月内有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mL,或烈酒25mL,或葡萄酒100mL)和/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10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者和/或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者;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阑尾炎和疝修补手术除外)者;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
14 | 筛选前2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
15 |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西咪替丁、地尔硫卓、三唑抗真菌剂(伊曲康唑,氟康唑等)、利福平、苯妥英钠、卡马西平、抗HIV药物(沙奎那韦,利托那韦等)、奎奴普丁/达福普汀)者; |
16 |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药物或保健品者; |
17 |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48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0.0mg/100mL者; |
18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
19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服用过和/或试验期间拒绝停用特殊饮食(包括葡萄、西柚、火龙果、石榴等影响代谢酶的水果或相关产品、咖啡、茶、巧克力等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20 | 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项试验研究的受试者; |
21 |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
22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23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30天及试验期间使用口服避孕药者; |
24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内及试验期间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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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李爽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 |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