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银杏内酯B注射液临床招募误工费4064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不稳定性心绞痛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2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4064元
1、试验目的
评价单次、多次静脉滴注银杏内酯B注射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45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兼有
2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至26.0 kg/m2(含19.0和26.0)范围内(BMI=体重/身高2)
3 受试者无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呼吸、肾、胃肠道、肝、代谢、内分泌、免疫、神经或精神等方面的疾病,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 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5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多发性和复发性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用药或同类药物过敏者
2 患有凝血功能障碍、出血倾向、消化道溃疡者
3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病毒学检查、血HCG等)、12-导联心电图、胸部正位片、腹部B超、尿液药物筛查及酒精呼气试验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并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4 试验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以及茶碱类药物)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
6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包括成分血)超过400mL、或接受过血液及其成份输注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9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如:大麻、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12 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饮用含咖啡因饮品(>4杯/天,1杯=250mL)者
13 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不愿禁止使用/饮食任何含尼古丁、酒精、咖啡因、葡萄柚成份的产品(如香烟、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咖啡、茶、可乐、红牛、巧克力、葡萄柚等)者;或在给药前48h至试验结束期间不愿避免剧烈运动者
1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如牛奶等)者
16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孕激素、避孕药者;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激素和避孕药者;育龄女性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17 哺乳期、妊娠期女性
18 其它研究者判定为不适宜参加试验的试验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余勤 中国 四川省 成都
2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刘瀚旻 中国 四川省 成都
1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临床试验伦理专业委员会 同意 20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