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阿莫西林颗粒招募受试者工资15978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卡他莫拉菌引起。急性细菌性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卡他莫拉菌引起。鼻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卡他莫拉菌引起。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伯氏菌引起。尿路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或肠杆菌引起。对阿莫西林敏感即不产生β-内酰胺酶的菌属不宜用本品进行治疗。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48 ;
补贴 15978元
1、试验目的
研究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进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由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莫西林颗粒(受试制剂)和GSK公司(葛兰素史克—英国)生产的阿莫西林干混悬剂(参比制剂,商品名:AMOXIL®)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并为受试制剂的工艺优化和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为18~65岁健康受试者(包括18岁和65岁),且具有一定性别比例,性别: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且入选的女性受试者不少于总人数的1/4;
2 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8.0~28.0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3 根据既往病史、体检和规定实验室检查证明受试者健康;排除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高血糖、及高血脂等)等病史的可能性,临床研究医生判断认为合格或健康状况良好者;
4 受试者同意在给药期间及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其中女性受试者应为非哺乳期、妊娠检查阴性、或无生育潜能(已绝经至少连续12个月或无子宫的女性被认为无妊娠潜在可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3;
5 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步骤、试验药物的药理特性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成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 无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史,无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史;无变态反应性疾病史;无已知药物、生物制剂或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产品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史;
7 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4、排除标准
1 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或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2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既往青霉素皮试阳性者;
4 酒精及毒品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5 嗜烟酒[日吸烟>5支,周饮酒>14单位酒精] (1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6 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已服用研究药物)或3个月内献血超过400mL;
7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任何处方药、7天内服用了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8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9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0 对该类药物有过敏史,或对两种以上(含两种)药物有过敏史,对环境物质高度敏感者;
11 吸毒者或有滥用药物史;
12 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和/或血清妊娠筛查呈阳性的女性;
13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HIV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者;
14 不能理解知情同意内容或研究者认为其他不符合试验标准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余宏伟 医学学士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1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1-20
2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