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注射用SHR-1210受试者招募工资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局部晚期食管鳞癌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0-2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9803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PD-1抗体联合放疗治疗局部晚期食管癌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初步评价PD-1抗体联合放疗治疗局部晚期食管癌的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入组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岁 ,男女均可;
3 组织学证实的原发性食管鳞状细胞癌,病理学和影像学确诊的局部晚期食管癌,分期T3-4N0M0, T1-4N+M0,Ⅱ-Ⅳa期,AJCC 2017 食管鳞癌临床分期;
4 治疗前评估不能耐受同步化疗或拒绝化疗
5 具有可测量的,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可供评价病灶
6 ECOG评分:0~1
7 预期生存期大于6个月;
8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不包括在14天内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正常的骨髓储备功能,中性粒细胞≥1,500/mm3,血小板计数≥100,000/mm3,血红蛋白≥5.6 mmol/L (9g/dL); 正常的肾功能或血清肌酸酐≤1.5 mg/d和/或肌酸酐清除率≥60 ml/min 正常肝功能或胆红素≤1.5倍ULN,ASAT & ALST≤1.5倍ULN
9 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 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男性患者,需要同意与其配偶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
10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依从性好,配合安全性和生存期随访。


4、排除标准
1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
2 影像学证实有远处转移患者;
3 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4 既往曾行SHR-1210或其他PD-1/PD-L1治疗不能入组;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或已知对任何SHR-1210成分过敏;
5 受试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6 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7 有临床症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需要治疗性的穿刺或引流;
8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2)不稳定型心绞痛(3)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的患者;
9 凝血功能异常(PT>16s、APTT>43s、TT>21s、Fbg>2g/L),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10 患者目前(3个月内)存在食道静脉曲张、胃及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门脉高压等消化道疾病或未切除的肿瘤存在活动出血,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穿孔的其他状况;
11 既往或目前有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30 ml)、咯血(4周内>5 ml的新鲜血液)或者12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卒中事件和/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2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度(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3 研究用药前不足4周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14 既往和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的客观证据的患者;
15 受试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活动性肝炎(转氨酶不符合入选标准,乙肝参考: HBV DNA≥10000/ml;丙肝参考: HCV RNA≥103/ml);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HBV DNA<2000 IU/ml(<104拷贝/ml),试验期间必须同时接受抗病毒治疗才可以入组;
16 受试者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结束不足1个月;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17 研究用药前不足4周内或可能于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18 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9 受试者无法或不同意负担自费部分的检查和治疗费用,除外临床研究药品,联合放疗和与临床研究药品联合放疗相关的SAE;
20 研究者认为应排除在本研究之外,例如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天津市肿瘤医院 王平;庞青松 中国 天津 天津
1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