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注射用重组人FGF21-Fc融合蛋白试药招聘误工费19520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9520元 |
1、试验目的
单次给药阶段(SAD) 主要目的: -评估AP025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AP025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评估AP025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后的免疫原性特征。 多次给药阶段(MAD) 主要目的: -评估AP025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多次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AP025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多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评估AP025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多次给药后的免疫原性特征。 -评估AP025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多次给药后的药效学特征。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单次给药阶段(SAD) 主要目的: -评估AP025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AP025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评估AP025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后的免疫原性特征。 多次给药阶段(MAD) 主要目的: -评估AP025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多次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AP025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多次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特性。 -评估AP025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多次给药后的免疫原性特征。 -评估AP025在超重或肥胖受试者中多次给药后的药效学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须能理解和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知情同意包括研究给药及涉及的所有研究样本采集相关要求。 |
2 | 年龄为18~65岁(含临界值)的男性或女性。 |
3 | 体重及体重指数(BMI) -SAD研究: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BMI为体重(kg)/身高2(m2)=19~26kg/m2(含临界值)。 -MAD研究:26~35kg/m2(含临界值)。 |
4 | 受试者(包括伴侣)从筛选前两周直至末次研究给药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避孕措施。 |
4、排除标准
1 |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
2 | 既往有过敏史,对药物尤其对蛋白类药物或食物过敏。 |
3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4 | 筛选前3个月有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
5 |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日8杯以上相应饮品,1杯为250mL),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可乐等)。 |
6 | 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期药筛检测呈阳性。 |
7 | 明确诊断为1型糖尿病或2型糖尿病。 |
8 | 筛选期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且达到以下标准: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总胆红素(TBIL)>1.5×ULN; -肾小球滤过率(eGFR)<90mL/min/1.73m2; -血总IgG水平>ULN。 |
9 | 伴有严重的、进展性、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泌尿系统、肝胆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且经研究者判定参加本研究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
10 |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或男性QTcF>450ms、女性QTcF>470ms。 |
11 |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丙肝抗体(HCV Ab)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 |
12 | 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经常发作的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
13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史。 |
14 | 筛选前6个月内体重变化>5%,或筛选前1个月内以及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其他药物/治疗进行减重(仅MAD研究)。 |
15 | 筛选前14天内或距首次研究给药5个已知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 |
16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过相应研究用药。 |
17 | 试验期间有剧烈运动,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者。 |
18 | 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 |
19 | 筛选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或其他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ml(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 |
20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本研究过程中处于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
21 | 不能接受统一饮食及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
22 | 研究者判断其他原因导致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
1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胡伟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1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