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瑞舒伐他汀钙片招募受试者补偿13768元
|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IIb型)。 |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 性别 | 男+女 |
| 健康受试者 | 有 |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 补贴 | 13768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研究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由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舒伐他汀钙片(受试制剂T,规格:10mg)与单次口服中国上市,持证商为AstraZeneca UK Limited,生产厂家为IPR Pharmaceuticals, INCORPORATED的瑞舒伐他汀钙片(参比制剂R,规格:10mg,商品名:可定)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瑞舒伐他汀钙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研究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由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舒伐他汀钙片(受试制剂T,规格:10mg)与单次口服中国上市,持证商为AstraZeneca UK Limited,生产厂家为IPR Pharmaceuticals, INCORPORATED的瑞舒伐他汀钙片(参比制剂R,规格:10mg,商品名:可定)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瑞舒伐他汀钙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 1 | 1)年龄:18~65周岁(包括边界值); |
| 2 | 2)性别: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 3 | 3)体重:男性大于或等于50.0 kg,女性大于或等于45.0 kg,受试者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
| 4 | 4)受试者自愿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
| 5 |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同意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
4、排除标准
| 1 | 1)筛选前14天内去过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者; |
| 2 | 2)目前患有咽痛、咳嗽、乏力、气促、胸闷等呼吸道症状者。 |
| 3 | 3)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瑞舒伐他汀钙、乳糖、微晶纤维素、磷酸钙、交联聚维酮、硬脂酸镁、二氧化钛、甘油三乙酯、红氧化铁、羟丙甲纤维素)或类似物过敏者; |
| 4 | 4)既往或目前正患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如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或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疾病,经研究者判断对本研究有影响者; |
| 5 | 5)筛选前3个月内有体位性低血压史者; |
| 6 | 6)有吞咽困难者; |
| 7 | 7)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 8 | 8)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等); |
| 9 | 9)筛选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或中草药者; |
| 10 | 10)筛选前28天内服用过与瑞舒伐他汀钙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环孢素、阿扎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达芦那韦、替拉那韦、氯吡格雷、吉非贝齐、艾曲波帕、决奈达隆、伊曲康唑、依折麦布、红霉素和黄芩苷等); |
| 11 | 11)筛选前30天内注射过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
| 12 | 12)筛选前3个月内输血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女性经期除外); |
| 13 | 13)有晕针/晕血史、静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 14 | 14)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 15 | 15)酗酒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 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
| 16 | 16)筛选前3个月每日咀嚼槟榔量多于10颗者,或试验期间不能避免使用任何槟榔类产品者; |
| 17 | 17)筛选前2周内习惯进食葡萄柚/西柚或含葡萄柚/西柚汁类产品、巧克力、含黄嘌呤饮食(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和/或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 mL)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上述特殊食物和饮料; |
| 18 | 18)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标准餐); |
| 19 | 19)对乳糖不耐受或不能食用完高脂餐者(仅餐后组适用); |
| 20 | 20)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药物者; |
| 21 | 21)近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非药物); |
| 22 | 22)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女性); |
| 23 | 23)筛选前14天内有过无保护性行为者,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女性); |
| 24 | 24)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值范围:90 mmHg≤收缩压<140 mmHg,60 mmHg≤舒张压<90 mmHg,60次/分≤脉搏(静息)≤100次/分;36.0℃≤体温≤37.2℃;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心电图、实验室检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血妊娠(女性)、传染病四项)等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 25 | 25)研究者判断具有较低入组可能性或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因素者。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
| 1 |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焦志海 | 中国 | 湖南省 | 怀化市 |
| 2 |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曾湘良 | 中国 | 湖南省 | 怀化市 |
| 1 | 湖南医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