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盐酸鲁拉西酮片试药招聘补偿金10321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完成) |
适应症 | 精神分裂症。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80;已入组人数国内:8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0321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酸鲁拉西酮片(40 mg/片,受试制剂)与Bushu Pharmaceuticals Ltd. Kawagoe Factory生产的(持证商:Sunovion Pharmaceuticals Inc)盐酸鲁拉西酮片(罗舒达®,Latuda®,40 mg/片,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次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酸鲁拉西酮片(40 mg/片,受试制剂)与Bushu Pharmaceuticals Ltd. Kawagoe Factory生产的(持证商:Sunovion Pharmaceuticals Inc)盐酸鲁拉西酮片(罗舒达®,Latuda®,40 mg/片,参比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次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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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年龄≥18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
3 |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 | 受试者(包括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1); |
5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
4、排除标准
1 | 对盐酸鲁拉西酮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者,或有其它药物和食物过敏史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者; |
2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IV抗体或梅毒抗体检测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且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
3 | 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系统(如:癫痫)、精神系统等严重疾病及慢性疾病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
4 | 既往有高血压、体位性低血压或经常性昏厥病史者; |
5 | 既往有血管性水肿或有血管性水肿病史者; |
6 | 既往有高血糖、血脂异常或糖尿病病史者; |
7 | 既往有脑卒中和一过性脑缺血病史者; |
8 | 既往患有青光眼病史者; |
9 | 既往有甲状腺疾病史、或高泌乳素(女性)血症病史者; |
10 |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
11 | 接受研究用药前14天内筛选,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甲状腺超声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妊娠检查(女性)等]结果显示异常且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
12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 |
13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使用过毒品者,药物滥用筛查结果阳性者; |
14 | 服药前14天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中成药和保健品者; |
15 | 服药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与鲁拉西酮有相互作用的药物者,包括CYP3A4强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酮康唑、克拉霉素,利托那韦,伏立康唑,米贝拉地尔)、中效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地尔硫卓,阿扎那韦,红霉素,氟康唑,维拉帕米)、强效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平、阿伐麦布、圣约翰草、苯妥英、卡马西平)、中效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波生坦,依法韦仑,依曲韦林,莫达非尼,萘夫西林); |
16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疫苗者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
17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者有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史或外伤史者; |
18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
19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20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21 |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约100mL),或给药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 mg/100ml者; |
22 | 平均每天摄入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包括茶、咖啡因、可可等)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在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摄入上述饮料者; |
23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者,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黄嘌呤(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可等)、含葡萄柚(西柚)的饮料或食物,或有剧烈运动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
24 | 既往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有任何采血禁忌症或静脉处采血困难者; |
25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不耐受高脂餐、标准餐食物等,或有吞咽困难、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26 | 试验期间驾驶、操作危险机器和高空作业等职业者; |
27 | 受试者(女性)处在哺乳期,或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28 | 育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或试验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29 | 受试者在试验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供精或供卵计划,且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通过禁欲、宫内节育器、避孕套避孕,但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 |
30 |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其它情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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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曾洁萍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1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6-21 |
2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1-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