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酒石酸伐尼克兰片临床试验补偿22881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成人戒烟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48;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48 ;
补贴 22881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的酒石酸伐尼克兰片为受试制剂,以 Pfizer Limited 的酒石酸伐尼克兰片为参比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临床研究来评价两种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 18~65 周岁的中国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边界值;
2 体重男性≥50 kg,女性≥45 kg 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3 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 受试者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5 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4、排除标准
1 有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包括有心血管疾病风险者)、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或生理条件者;
2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或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
3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初筛、RPR(梅毒螺旋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4 筛选前 12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
5 有吸毒史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6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200 mL 酒精含量为 5%的啤酒或 25 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85mL 酒精含量为 12%的葡萄酒)或给药前 48 h 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 0.0 mg/100 mL 者;
7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 5 支者或者在给药前 48 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过血或 6 个月内失血≥400 mL 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
9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0 筛选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或保健品用于自身疾病治疗和/或预防的受试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如乳糖不耐受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给药前 48 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避免食用含黄嘌呤/咖啡因的饮料(咖啡、茶、可乐等)或食物(动物肝脏、巧克力等),或食用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葡萄柚、柚子、芒果等)者;
12 有精神疾病史、癫痫史者;
13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14 片剂吞咽困难者;
15 妊娠检查阳性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李荣 中国 湖南省 衡阳市
1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