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瑞巴派特片临床试验补贴22065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胃溃疡。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2065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本研究以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的瑞巴派特片(规格:0.1 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以原研厂家Otsuka Pharmaceutical Co.,Ltd.生产的瑞巴派特片(规格:0.1 g,商品名:Mucosta®)为参比制剂,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餐后条件下给药后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瑞巴派特片和参比制剂瑞巴派特片(Mucosta®)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男女均可,女性处于非妊娠且非哺乳期;
2 年龄≥18周岁(包含临界值)的健康受试者;
3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0~27.9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
4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 受试者同意保证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非药物方式进行适当的避孕。


4、排除标准
1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或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女性血妊娠、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HBs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筛查、药物滥用筛查等检查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2 有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泌尿、免疫系统及神经系统等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研究医生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
3 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或易发生哮喘、皮疹、荨麻疹等;或已知对瑞巴派特片及其辅料有过敏史;
4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
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使用外用制剂或局部用药制剂除外);
6 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8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超过200 mL);
10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
11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
1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分配试验号前发生急性疾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4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呈阳性;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的饮食;
16 受试者主动退出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剑锋,医学硕士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