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甲硝唑片临床试验补偿2702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48;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48 ; |
补贴 | 2702元 |
1、试验目的
研究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甲硝唑片(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0.2g/片)与参比制剂甲硝唑片(商品名:FLAGYL),Winthrop Pharmaceuticals UK Limited/Zentiva/Aventis Pharma Limited/Sanofi,规格:200mg/片)在吸收程度和速度方面是否存在差异,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餐后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研究健康受试者空腹/餐后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甲硝唑片(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0.2g/片)与参比制剂甲硝唑片(商品名:FLAGYL),Winthrop Pharmaceuticals UK Limited/Zentiva/Aventis Pharma Limited/Sanofi,规格:200mg/片)在吸收程度和速度方面是否存在差异,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餐后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性别: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
2 | 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3 | 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 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 kg/m2~26kg/m2 范围之内(含边界值); |
4 | 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 |
5 | 受试者必须在筛选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筛选期研究者判断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正常值参考范围(包括临界值):收缩压:90~139mmHg、舒张压:60~89 mmHg、脉搏:50~100次/分钟、体温(额温):36.3~37.2℃]、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血妊娠、传染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2 | 有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任何慢性或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
3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 |
4 | 现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
5 | 在筛选期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6 | 过敏体质者; |
7 | 已知对甲硝唑片及相关辅料或其他硝基咪唑类既往过敏者; |
8 |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9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
10 |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可、巧克力等)者; |
11 |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 |
13 | 给药前1周及试验期间饮酒或接触酒精者; |
14 | 驾驶车辆和/或操作机械者; |
15 | 筛选前2 周内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者(包括化药、保健品、中草药/中成药); |
16 | 筛选期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 |
17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天,或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8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
19 |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
20 | 筛选前3个月内,曾使用过激素替代疗法(除激素类避孕药); |
21 |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包括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 |
22 |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
23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30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有捐卵计划者;男性受试者在筛选前30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有捐精计划者; |
24 | 妊娠和或哺乳期女性; |
25 | 筛选前14天内进行过无防护性性行为者; |
26 | 给药前48小时内有剧烈运动者; |
27 |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静脉穿刺困难; |
28 | 乳糖不耐受者; |
29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宜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
1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 韦艳红 | 中国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1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