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RO7082859试药补偿7958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复发/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0;已入组人数国内:19;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7958元
1、试验目的
本研究将在既往两线或更多线全身治疗失败的中国R/R DLBCL(包括DLBCL-NOS、HGBCL、PMBCL和FL转化的DLBCL[trFL])患者中评价Gpt固定剂量单次给药后进行CD20和CD3靶向T细胞双特异性抗体(CD20-TCB)Glofitamab单药治疗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其他说明:药代动力学、安全性、耐受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经组织学证实的DLBCL
2 患者必须在既往至少两线全身治疗(包括至少一种含蒽环类药物的既往治疗方案和至少一种含抗CD20靶向治疗的既往治疗方案)后复发或治疗失败。
3 患者必须具有可测量的病灶:至少有一个二维可测量的淋巴结病灶,定义为最长径>1.5 cm;或至少有一个二维可测量的结外病灶,定义为最长径>1.0 cm。
4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为0或1
5 既往抗癌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必须缓解至 ≤ 1级
6 肝功能,血液学功能,肾功能良好
7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研究治疗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
8 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采取方案定义的避孕措施,并同意在治疗期间和Gpt末次给药后至少18个月,或Glofitamab末次给药后2个月和托珠单抗末次给药后3个月(如适用)避免捐献卵子。
9 对于男性:同意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采取方案定义的避孕方法,并同意在治疗期间和Gpt末次给药后3个月、Glofitamab末次给药后4个月和托珠单抗末次给药后2个月(如适用)避免捐献精子
1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


4、排除标准
1 Richter综合征转化
2 在研究入组时已知存在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或在首次研究治疗前4周内发生任何重大感染发作(由研究者评价)
3 疑似或潜伏性结核病
4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检测结果呈阳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HIV血清阳性
5 已知或疑似慢性活动性Epstein-Barr病毒感染
6 已知或疑似有嗜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症(HLH)病史
7 在第1周期第1天Gpt输注前4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既往接受过全身性免疫治疗药物治疗
8 与既往免疫治疗药物相关的治疗中出现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病史
9 记录在案的对奥妥珠单抗单药治疗方案难治
10 Gpt输注之前4周内接受过标准放疗、任何化疗药物或任何其他试验性抗癌药物治疗(定义为目前无监管机构批准的适应症的治疗),包括CAR T治疗
11 既往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或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
12 Gpt输注之前100天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13 需要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
14 对单克隆抗体治疗(或重组抗体相关融合蛋白)有重度过敏或过敏反应史
15 确诊的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病史
16 当前患有CNS淋巴瘤或有CNS淋巴瘤既往史
17 当前患有CNS疾病或有CNS疾病既往史,如卒中、癫痫、CNS血管炎或神经退行性疾病
18 存在可能影响研究方案依从性或结果解读的显著、不受控制的伴随疾病证据,包括糖尿病、相关肺部疾病史(支气管痉挛、阻塞性肺病)和已知自身免疫性疾病
19 Gpt输注前<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有严重创伤性损伤(不包括活检),或预计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受大手术
20 过去2年内患有另一种侵袭性恶性肿瘤
21 严重心血管疾病
22 在Gpt输注前4周内接种减毒活疫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种减毒活疫苗。
23 Gpt输注前2周内使用过全身性免疫抑制剂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北京肿瘤医院 宋玉琴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景洪梅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3 天津市肿瘤医院 张会来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4 江苏省人民医院 徐卫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5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黄慧强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6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牛挺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7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清媛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8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沈建箴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1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09-14
2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3-29